保健品里加“猛料” 女子推销有毒产物被
来源:JDB 官方网站 浏览量: 发布日期:2025-09-23 05:02

  

  平易近以食为天,食物安满是平易近生之本。然而,一些竟为谋取,严沉风险消费者生命平安。近日,桃江县就审理了如许一路案件。

  杨某(女)正在未核实货色来历、也未进货凭证的环境下,从上线采办了一批所谓“保健产物”,并通过上门推销的体例对外发卖,后经检测,该批产物均含有西地那非——一种明令阃在食物中添加的药物成分。案发后,照实供述本人的犯为,并志愿认罚。

  杨某未履行食物运营者应尽的进货检验权利,无法申明食物来历并供给凭证,其发卖掺有有毒、无害非食物原料的行为,已形成发卖有毒、无害食物罪。鉴于杨某犯罪后从动投案,照实供述,立场优良,依法可从轻惩罚。法院连系案件情节、风险程度及被告人表示,做出响应判决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,被告人杨某犯发卖有毒、无害食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八千元。其正在缓刑刻日内处置食物出产、发卖及相关勾当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,发卖明知掺有有毒、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食物,并惩罚金;形成严沉健康风险或情节恶劣的,将依法加沉惩罚。同时,第六十七条明白了对自首可从宽处置的法令合用。西地那非做为处方药,明令添加于食物中。提拔销量,法令红线,最终难逃法令制裁。正在本案中,杨某发卖掺有犯禁成分的保健品,形成发卖有毒、无害食物罪,鉴于其自首并认罚,法院依法从宽做出如上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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